省道德模范名单公布 齐河县关鲁刘宝之获表彰

本报讯(朱琳)12月2日,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表彰会召开,对60名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及126名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齐河县纪委原常委、县监委原委员关鲁,晏北街道谭策屯村原村医刘宝之荣获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1998年,关鲁从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县公安局工作,2003年调入齐河县纪委,他先后主导和参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80余起,党纪政务处分70余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审查起诉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2020年6月11日,关鲁外出办案时,不幸因公牺牲。2020年8月,山东省委、省政府给予关鲁同志追记一等功;2020年11月,山东省委宣传部追授关鲁同志“齐鲁时代楷模”称号。

年过七旬的刘宝之义务从医50载,累计为患者减免医药费20余万元,8年悉心医护同村孤寡老人,成为左邻右舍爱戴的党员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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