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长清:社区应配套建设活动场所

    市人大代表、山东佳居物业公司总经理杜长清
    社区居民需要一个较大规模的室内公共交流场所,学生每天放学后,也可以在这里选派专人辅导作业,让孩子开心、让家长放心。因此,在此次“两会”上,我的议案是在规划社区时配套建设活动场所。
    目前,我市各地老年活动中心发挥作用有限。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3‰物业用房,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凡规划新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和旧城改造建设项目时,须配套建设不低于200平方米的社区活动用房,主要用于业主交流沟通、老年活动场所、社区“四点半”工程少儿活动场所。此外,建设主管部门应监督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落实社区活动用房,未落实的不予办理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记者王志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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