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法院——依法拘留4名“老赖”

     德州新闻网讯(张吉来)“李某,你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判决已生效,在向你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你进行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起到司法惩戒的作用。”8月21日,武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孙双栋向被执行人李某出示拘留决定书。
    当天凌晨,武城县法院开展“黎明执行”行动,共拘留“老赖”4名。今年以来,该院加大执行力度,与县公安局等部门合作联动,对涉案人员及车辆实行实时查控。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为“老赖”制定专用手机铃声,让其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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