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养老补贴有谁发放

  • 孙善君
  •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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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2日)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我们退休后,德城区计生委、经济技术开发区计生委让我们到所在退休单位领取养老补助。山东华宇工学院认为,我们不是企业,我们是民办非企业组织,不应承担此项补贴。我们的养老补贴到底应该有谁承担?? 备注:我市《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2016]6号)规定:对于近三年毕业的大学生重点本科或硕士生、博士生,来德州企业就业,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分别是每个月1000、2000元和3000元,只要一直在这个公司(企业)上班,最长发放五年。2016年我校申报了该项补贴,市人社局答复:山东华宇工学院不属于企业,是民办非企业组织,所以引进人才不能执行该政策。 山东华宇工学院退休职工: 吴仲平、贾敬德、孙善君
已受理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已审核    2018-11-14 14:07:11